•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动态 > 基层之声

筱溪街“一二三四”法 规范干部言行

来源:筱溪街 发布时间:2018-06-06 16:43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筱溪街注重实际,着眼细微,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出发,规定哪些不能说,哪些不能做,明明白白建负面言行清单,要求广大干部对照清单规范言行。在2017年取得明显效果基础上,今年设立更高目标,建立“一二三四”工作法,升级负面言行清单制度。

一卡提示。将哪些不能说,哪些不能做,特别是针对群众的负面言行清单精心制作成提示卡在全街发放,要求每位干部将提示卡张贴于工作台等醒目位置,随时可见,发挥时时、事事提醒作用。

二重教育。街道充分利用职工会,居干会进行干部言行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常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增进感性、理性认识。同时督促社区党委(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教育,利用各种会议或角色体验等方式,将负面言行之害广泛告知、强化感知、深刻悟之,入脑入心,杜绝负面言行发生。

三级约谈。健全约谈机制,压实社区纪检委员、社区书记、街道纪工委作风建设责任,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程度违反负面言行制度实施三级分类约谈,对于影响较小的由社区纪检委员约谈,影响稍大的由社区书记约谈,影响较大的交由街道纪工委约谈,用好约谈制度,随时纠正改正。

四方监督。公开公示负面言行清单内容,特别是“对群众不能说”部分,诚邀广大居民群众、普通党员监督;畅通投诉渠道,主动公示社区纪检委员、书记,街道纪工委、党工委书记联系方式,以居民群众投诉倒逼社区、街道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构建群众、党员、社区、街道四方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在规定哪些不能说、不能做的同时,鼓励广大干部尽量使用“请坐”、“稍等”、“不好意思久等了”、“慢走”等文明用语,正负并进,补充完善,让“美言”再升级,作风更“暖心”。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