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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开展回访教育写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来源:贡井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01 17:21 点击: 打印 关闭

    “感谢组织在我犯错后没有放弃我,继续关心、关注我的思想状况,在工作上信任我,我感到很温暖,干劲十足,请组织看我表现。”贡井区某受处分领导干部在接受区纪委监委回访教育时真切地说。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宗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分不是目的,绝不能‘一处了之’还要因人施策进行‘复诊’,真心真情帮助‘康复’。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争先者鼓掌,为担当者担当。要把回访教育做实做细,不让任何一名受处分干部掉队贡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董如荣在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表示。

    今年以来,贡井区纪委监委采取多项举措持续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执法综合效果。

    建章立制,规范回访教育工作实施。贡井区纪委监委制定了《贡井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明确回访教育实施主体,规定回访时间内容,确定回访程序方法,明确回访教育对象。

    分级负责,做到回访教育全覆盖。贡井区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受处分人员实际情况,分三级开展全区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区管科级领导干部的回访教育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区级单位一般干部的回访教育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负责。

    精准回访,有的放矢。回访教育以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及其学习、生活、工作和整改情况为重点,适时听取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政策教育,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要求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如实反馈回访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也及时将回访情况向回访教育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双向反馈”,及时给予被处分人员进行疏导教育和关心帮助。同时,贡井区纪委监委还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必访内容,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教育关心到位。

    目前,贡井区已对在影响期内的25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重拾自信,轻装前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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