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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十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14 15:07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9日,十一届区委第十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沈娟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旭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董如荣就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沈娟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吴旭波表示:一是要端正态度,积极诚恳接受巡察;二是要精心组织,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要不辱使命,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董如荣提出要求:一是提升站位,坚决贯彻政治巡察工作要求;二是强化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尽职尽责,顺利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8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49011电子邮箱: 18990049011@163.com,并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一届区委第十三轮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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