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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4-06-09 16:17 点击: 打印 关闭

从近几年村务公开情况看,我区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各村100%实行了村务公开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完善由事后结果公开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分析当前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从村民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的主观认识分析。

1、不愿公开。有的村干部认为村里就那么点事,有什么好公开的;有的村干部认为民文化素质低,不需对村民公开;有的村干部认为群众知道得越多,意见就越不统一,工作就越难开展因此村务公开工作采取避实就虚,敷衍应付

2、不懂公开。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一知半解,上级催一次公布一次,上级来检查一次公布一次,公开内容也不全面。存在不按规定时间公开,不按规定内容公开,不按规定程序公开等问题

3、不敢公开。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不让群众了解村内真实的村务、财务,害怕干部的权责曝于“阳光”之下,办事受约束,甚至丧失权力。

(二)从村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分析。

1、公开事务性内容多,群众关注内容少。村务公开往往侧重于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干部分工、国家补助总人数和资金总额等事务性的、笼统的内容,而对群众关注的集体重大投资、工程招投标、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收益、债务、大额支出热点、难点、敏感性问题仅一笔带过甚至避而不谈。

2、公开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公开形式主要以村务公开栏为主,一些村图方便,仅在村委会墙上或附近设置一块公开栏也不管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村民能否看到,一些村财务数据编排混乱,也不管村民能否看懂。而能让群众一目了然的宣传单、明白纸,一听即懂的村组会议公开,却很少采用。

3、公开程序不规范,缩水走样多各村都制定了《村务公开流程》、《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等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村往往随心所欲,让制度成为摆设。在公开时间上,未按照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在公开程序上,公开前没有交由村“两委”讨论确定,也没有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在公开工作管理上,对公开内容和公开过程没有记录在案,没有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三)从公开结果及监督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1、村委会重公开轻反馈。一些村虽然公开了一些村务,但公开后群众有无意见建议,有什么意见建议毫不关心,认为“村务公开了”就完事大吉,而不是将群众意见建议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手段

2、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参差不齐。监委会主任大多由村“两委”中退下来的“老”村干部担任,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在这些监委会成员中,一部分人依靠对村务、财务工作的熟悉,较高的威望,丰富的经验,能较好开展村务监督工作,但一部分人也存监督业务不熟,积极性不高、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等情况。

3、村民监督意识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村民或因自身素质不高,民主法制意识淡薄而不知监督;或因对村级事务特别是财务知识的缺乏而不能监督;或因村委会成员在村里有较高的威望和较深的群众基础,碍于情面而不好监督。以至于不能有效的行使对村委会的民主监督。

二、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的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把好三关,严格程序

    一是事前让村民参与讨论,把好决策关。村委会在决策前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参加讨论,行使村民决定村级事务的权力二是事中让村民参与监督,把好执行关。乡镇、村要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要规范完善监委会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群众意见及回复登记表册、村务公开档案资料等,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公开,公开虚假内容的村,要给予严肃处理。三是事后让村民开展评议,把好考核关。乡镇要将村干部履行村务公开相关职责的情况纳入对村干部的考核内容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并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并指导其及时改正。

(二)拓展公开内容,注重实效。

一是公开的项目要“全”。真正村级事务、村级财务和集体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置于“阳光”下,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公的内容要“细”。对群众关注的事项该具体的要具体,该到户的要到户,把事关全村发展、涉及村民群众利益的村级事务、财务明明白白地让群众知晓三是公开的内容要“实”。坚持据实公布,不弄虚作假,不避实就虚,不搞形式主义,使群众看到实质性内容。

(三)创新公开载体,形式多样

积极创新、因地制宜,探索更多切合村实际的村务公开形式:在外出务工人的村,可推行网上公开、短信公开等公开范围更广、更便捷的公开方式;在村民民主意识较强,参与热情高的村,则可采取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辅以其他公开方式的形式;群众自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的村,则可加强村组干部入户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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