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动态 > 执纪问责

贡井区“三强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来源:审理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5-01-12 14:52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贡井区纪委从“三强化”入手,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做到齐抓共管。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并严格执行。主动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系,根据各自责任,各尽其职,处分决定做出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的工资奖金扣减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人员单位抓好落实,并在一个月内将执行情况报区纪委,形成了全方位的执纪组织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程序把关,保证层层落实。做出处分决定后及时送达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办理执行手续、执行材料归档。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统计表,对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工资晋升等实行动态管理,区委组织、区人社局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内容执行情况报区纪委,采取跟踪督办的形式促进处分决定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落实。一查案卷材料,看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宣布,违纪款物是否退赔或收缴;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存入个人档、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职务、降低工资、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第二年是否按规定晋升工资;三查受处分人员职务任免情况,看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的问题;四查整改后的相关情况,看建议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分享: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