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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四明确”确保信访案件查办质量

来源:信访室 发布时间:2014-12-05 09:12 点击: 打印 关闭

一是明确拟办程序,确保信访办理的规范性。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接信并提出拟办意见后,逐级报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监察局局长、纪委书记审批,确保了审批程序的规范。

二是明确调查方案,确保信访调查的合理性。区纪委书记根据信访拟办情况及时召集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及信访室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讨,成立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调查组,并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逐一确定调查步骤及内容,最终确定调查方案。

三是明确办信时限,确保信访办理的及时性。根据市纪委信访办理时限和信访反映的主要内容,对信访线索较为清晰的信访件确定了及时办理的方针,确保信访件的及时办理;对信访线索模糊、内容涵盖范围广泛的信访件,及时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配合调查,并办理书面延期手续,确保信访件在延期范围内按时办结。

   四是明确主管责任,确保信访定性的准确性。根据信访反映的内容,由区纪委信访室牵头,抽调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分别就信访反映中涉及其主管事项作出认定,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各主管部门对信访反映事项的定性情况做最终调查结论,确保了信访事项定性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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