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区委书记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区委常委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任务分解,夯实责任。区委办印发了《贡井区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暨整治“微腐败”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贡委办通【2017】87号),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43个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聚焦问题,全面整改。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认真开展问题整改。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见人、见事、见物。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严格督查,确保进度。区委加大整改督查力度,严格执行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完善制度,注重长效。注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靠制度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