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履行三大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到各司法所开展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突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做到四个亲自,五个带头,六个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年内集体约谈1次,对班子其他成员约谈2次。突出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构建监督有力的权力制约和集体协调机制,把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关。
二是抓牢三大任务,深化常态治理。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落实会前学法、三会一课、“司法助理员讲坛”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增强遵守、维护、捍卫这两项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结合重点工作,每季度对各司法所开展专项检查,重要节点对各股室开展“四风”检查。梳理上报全局权责清单,对全局的权责和权力清单进行了统一梳理、上报,并进行了网上加载、公布、运行,实现全局各项权力事项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阳光运行。
三是健全两大机制,确保制度实效。建立并落实一单一册一账,以责任清单为导向,逐项开展工作、逐一落实任务,以纪实手册为指引,加强对责任履行过程真实完整的记录,定期对照工作台账查找差距,增添措施。不断完善清单制度和单位内部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司法局党风廉政制度,完善司法局责任考核制度,修订司法局制度汇编,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拓展两大载体,深化引领作表率。积极开展先进引领活动,通过赴江姐故居、烈士陵园等地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新组建成立“党员法律服务先锋队”,充分整合和发挥司法局法律专业人才作用,结合工作职能,为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活动等提供支持,围绕区中心工作主动提供服务,体现先锋带头作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