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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争做优秀示范党员

来源:区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6-12-21 09:16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区纪委副书记洪霞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争做优秀示范党员”为题在贡井区举办的2016年党员示范培训班上,作了一堂生动形象的廉政教育专题课。

   洪霞书记首先对《准则》《条例》出台的背景进行了解读,用一高一低,一正一负,一内一外来阐述了两者的关系。一高是指《准则》的定位是高标准,一低是指《条例》,是我们的行为不可碰触的底线;一正是指《准则》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正面清单,一负是指《条例》是不可触犯的负面清单;一内是指《准则》内容理想信念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层面的一种内化的道德标准,一外是指《条例》是理想信念外化的表现。

洪霞还对全国和四川近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解读,通过案例学纪警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最后组织全体学员通篇学习《准则》,提出争做优秀示范党员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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