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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公安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

来源:贡井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6-03-11 12:25 点击: 打印 关闭

3月2日中午,区政府副区长、区贡井公安分局局长李平主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 分局纪委书记刘怡桂通报了分局在2015年贡井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结果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测评结果,对贡井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情况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尤其是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争取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进入一流方阵。二是严格遵守《接处警规范》、《案件回访制度》等各项规定,将其落到实处,赢得人民群众的好感。三是加强学习和教育管理。定期组织民警学习《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同时加大对协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派出所每季度向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乡镇干部报告工作,每半年通过电话向其征求意见、建议,随时保持沟通、交流。

分局政委梁跃对贡井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测评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最后李平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各所、队、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安排,对工作开展不力或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分局将严格问责。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由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局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公正执法、严于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做好自己,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四是要主动汇报、多做解释、广泛宣传。各部门、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及乡镇、社区干部的沟通联系,让大家更多了解公安工作成绩、困难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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