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动态 > 党风政风

贡井检察院领导干部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

来源: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3-03 16:55 点击: 打印 关闭

2月下旬,贡井检察院举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言福分别与7名院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各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也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

 

图为:签订责任书现场

 

“责任书”对责任人的具体职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院纪检组长荣文平指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办案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人要抓紧抓落实。

检察长李言福就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作强调:一是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责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既管事又管人;二是各位领导干部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以自己坚定的党性原则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引领良好的政风、行风;三是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办案不出问题。

最后,贡井检察院组织签订“十个严禁”承诺书,该承诺书从严禁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严禁违法办案、严禁以案谋私等方面对干警作出了明确要求,全院干警签字并作出庄严承诺。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