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人大党组和区人大办分别制定了《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委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人大办公室和区人大机关党支部负责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对各委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签字背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和分解任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与副主任,常委会副主任与分管委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是建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了《区人大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和《区人大办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两本工作台账,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留痕、倒查有据,确保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四是抓好廉政教育学习。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作为党组学习、党课教育、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 “三严三实”、“五个必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