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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将“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瞒报造假

来源: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12-08 17:31 点击: 打印 关闭

    领导干部有无因私出国出境?家庭成员拥有房产情况如何?近日,贡井区出台《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开展全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集中整治。

    近来,贡井区集中整治区管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纪委等部门对区管领导干部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核实重点是领导干部报告人拥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家庭成员拥有房产情况,家庭成员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家庭成员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情况等。

    对抽查核实中发现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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