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行医行为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14年11月21日至30日,区卫生局纪委对全区14家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近期工作情况及群众路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
重点对各单位职工遵守“九不准”规定、中药处方、差旅费制度完善及群教活动中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中对不着制服上班等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个别没有制定差旅费补助制度的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规范行业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政策、规范行医,照标准完成中药处方书写工作,杜绝开具补药处方的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