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贡井区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区环保局从强化督查入手,积极防治大气污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编制《贡井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由分管副区长召集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安排布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区城管执法分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施工现场、交通要道、料场堆场、涉气工业企业、餐饮店等大气污染源坚持实施日巡查、周通报、月小结,督促各相关扬尘治理单位履职到位。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定期对自动监测点周围情况的开展督促检查,根据排查情况对城区3家燃煤企业和2家扬尘污染企业进行督查治理,淘汰城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处。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不定时对贡井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通报结果,截至目前,发出督查通报11期,对16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