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票决制让低保审批更阳光,确保了低保工作全程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雷公滩社区居民古玉凤对低保工作实行票决制十分满意。
如何突破城乡低保管理瓶颈,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贡井区积极探索,大胆改革,通过2年试点探索,现在全区全面推行城乡低保工作票决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贡井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5398户,共9487人;农村低保对象6750户,共计7467人。实行低保票决制以来,有358人因票数不过半被否决,有效制止了“人情保”、“权力保”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审批程序。
两级评审强监督。组建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低保监督评审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低保监督评审小组成员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纪检组织负责人,民政、劳动保障、矛盾纠纷大调解分管领导,民政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15人组成。村(社区)低保监督评审小组成员村(社区)“三委”组成人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等5-11人组成。监督评审人员的结构多元化有效保障了低保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讨论评议“背靠背”。申请人提出新增或调高低保申请后,先由村(社区)低保监督评审领导小组开展入户调查,核实上报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低保监督评审小组成员再次开展入户调查。调查后,进行“背靠背”评议。评议先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介绍新增或调高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介绍后,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入评审小组的人员退出评议会现场,由评审小组其余成员结合前期入户调查的情况进行讨论、评议。这样就确保了每一位评审小组的成员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避免了评议小组成员之间,特别是村(社区)干部之间因怕影响村(社区)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感情,在评议时不敢表达真实想法的情况。确保了评议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上报审批票决制。讨论评议后,全体评审小组成员对新增或调高的每一户逐一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参评人员半数的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得票未过半数的,资料退回村(社区)不予上报。通过投票这种方式,低保监督评审小组的每一名成员都能认识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评议能更严肃、更认真、更谨慎,也避免了因一人主导发言,其他人碍于情面不便提出不同意见的情况。

图为筱溪街低保监督评审小组开展入户调查

图为筱溪街低保监督评审小组开展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