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清理全覆盖。为更好地加强公车管理,针对部分公车定点停放地点不具体、个别单位更换停车地点后未报备等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公车定点停放情况进行了再次清理,明确了每一辆车停放的具体位置。
专项检查促落实。2014年3月22日、29日,区作风督查领导小组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区公车周末定点停放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公车160辆,占总数的90%以上,对不遵守定点停放规定、不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报告制度的8个单位给予了全区通报批评。
明确责任严执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责成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监察局;区纪委监察局对处理结果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确保处理执行到位。
重申纪律敲警钟。一是非公务活动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停放,停放地点发生变化的,须按“先报告后变更”要求及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二是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须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报告制度,提前将拟用车情况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管理制度,凡不按制度办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