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贡井质监局要求辖区内4家具有代表性的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
4家履责企业分别就各自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119号公告的情况,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打算等进行了报告。
通过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让企业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就是生命线,与企业“身家性命”息息相关。各企业还表示,要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生产,主动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