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贡井区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20日,区地税局纪检组召开了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会,并对新任派驻纪检监察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同时对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认识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地税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办法》和《自贡市地税系统基层地税机构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集中优势资源,深入推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模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件和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各类软件、税收业务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不断增强工作技能,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技能保障。
三是担当检视。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当“和事佬”,不做老好人;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而且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
四是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率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舍非分之想,时时事事严于律已。要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员的金字招牌,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监察员的职业品质,做党性原则捍卫者,公道正义的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