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司法, 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贡井区检察院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不该立案而立案、有罪不究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当立不立”案件8件;撤案公安机关“不该立而立”案件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纠正不当立案4件,监督本院自侦部门立案2件。深化“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公安机关实际立案6件,其中,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建议移送6件。
二是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民事、行政、执行申诉案件20件,其中,提出执行检察建议3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其他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采纳,息诉3件。下基层接访群众4次,发放民行宣传资料260份,接受群众咨询60人次,通过群众举报发现案源立案审查4件,向群众反馈意见4份。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9人次,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人,均被采纳改变强制措施。认真开展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无脱管漏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