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项目工程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贡井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实行“一书一员一卡”制度,强化交通项目工程建设监管。
“一书”即《项目建设廉政合同书》。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廉政合同书》,对甲乙双方在遵守廉政方面的权力和义务作出15条约定,提高工程双方廉洁自律自觉性,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

上图为:区交通局向社会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
“一员”即社会义务监督员。区交通局聘请由项目建设区域内的区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程项目检查、检测和竣工验收实施全程监管,并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对建设、管理、质量及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卡”即《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提示卡》。提示内容包括:党员廉洁自律4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4条规范和《贡井区交通建设项目“十个严禁”》,并设有举报电话,分别发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监理、设计、检测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和社会义务监督员实施全程监督和相互监督,确保道路建设投资不超计划、工期按时完工、质量达到优质的廉洁路、致富路、民心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