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公安工作社会化综合评价效果,确保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贡井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四抓措施”,注重时效性,将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细处,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抓实窗口服务评价器使用。督促安装窗口服务评价器部门正确使用窗口服务评价器,如实开展评价工作;对自己承办业务依法办理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短信评价,提高满意率。分局督察大队每月对评价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并对使用次数与办理业务数量不符和满意率低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是抓细回访工作。分局坚持开展公安工作社会综合评价日常动态测评,结合对“短信评价”不满意的电话回访中,发现有些部门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或回访中与当事人沟通不够,回访效果不佳;案件回访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群众对不告知案件侦查进度意见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回访制度,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回访中发现的执法、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根源,改进办法,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抓好接处警相关工作。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严格按照接处警工作规范操作,杜绝“出警慢,延时延期到达现场;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应付群众;着装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等现象。提高刑事案件侦破率,促进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
四是抓全警民常态联系机制。坚持走访沟通,各部门以当前正在开展 “双清”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听民声、知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坚持汇报沟通,开好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围绕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接处警、案件办理、治安安全感、政风行风等方面进行汇报和现场测评。坚持受理沟通,向社会公布分局投诉举报、户政窗口等电话,更全面的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力争把群众的投诉办好办实,让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