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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司法局落实“三责”促作风转变

来源:贡井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7-29 15:44 点击: 打印 关闭

贡井区司法局坚持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为突破口,大力推行“三责”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形成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岗位“落责”。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年度目标工作责任制考核,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将主要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人员和环节,明确办理时间、标准和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组织网络。并要求各部门定期报送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保证听民声,解民意,更好的接地气。

二是学习“明责”通过集体学习、观看教育警示片、专题讨论、政策讲解等形式强化干部学习,增强业务本领,掌握政策,为更好地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打好基础。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观看教育片5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廉洁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督查“问责”。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考核组,每季度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督查,定时不定时的到各基层司法所进行查岗以及对司法所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2次,为干部职工上牢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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