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监督工作水平,桥头镇创新思路,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到前台,秉承“监督实打实”的承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桥头镇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实行全过程监督,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有效地维护村民的利益。决策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参与意见征求,反映社情民意,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村“两委”要及时进行解释、纠正;决策后,监督执行的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同时,严格规范财务手续,在村集体资产处置、公开招投标等村内重大事项上,村监会均参与监督,对村内的每项财务收支凭证都及时的逐一进行审查,对不应该支出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
通过此举,桥头镇加大了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了基层干部权力的使用,有效的遏止了基层腐败。同时,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认真督查,提高了监督实效,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