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统计局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员干部不出现腐败问题。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党组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管理,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真正成为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执行者、落实者。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突出源头治理。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是狠抓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认真开展统计系统行风建设活动,坚决反对、制止和查处统计系统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牢记宗旨,严于律己,守住底线,督促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