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办公家具、乘用车等集中采购项目存在商品标准不统一、供货商个数难以满足集中采购要求、采购成本高等问题。近日,贡井区财政局在调查论证,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2014—2015年度贡井区区级单位采购公务车辆和办公家具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将办公家具和公务车辆采购纳入了协议供货范围。至此,贡井区协议供货又添了两个新“成员”。协议供货项目增加至18个,进一步扩大了协议供货范围,简化了通用货物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节资高效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