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成佳镇积极实施四项举措,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并把“三资”管理情况与村年终考核挂钩。
二是摸清家底,抓好代管。采取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办法,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由镇托管中心集中代管,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票据、统一核算、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
三是规范管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资金审批时,镇纪委书记、镇长必须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程序,设立“刚性”门槛,做到包村干部、管区负责人、镇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四把关”,所有村级集体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批复后,村里再按照民主程序研究决定处置集体资产;强化农村集体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管理,不管投资额大小,都要按照投标程序公开竞价。
四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了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按时报结账、资金拨付、资产保管、资源登记、项目招投标、承包租赁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强化审计监督,采取常规审计、专项审计、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