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领导抓廉”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年初与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村支部书记既对镇党委书记负责,又对本村、组的党员、村民负责。村主职干部每年必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工作作风等情况。由镇党委政府进行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对村主职干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二是创新“自律保廉”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四个不准,即: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不准变相报销接待费;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或搞家族势力;不准借婚丧嫁娶聚敛财物。对顶风违纪、执行政策不严、群众反映不廉洁的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三是创新“惩腐整治”机制。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作风,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镇纪委着力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坑农、损农、私分集体财产,以权谋私等坑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纠正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欺上瞒下,欺压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全镇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4件,处理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