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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来源:区委办 发布时间:2013-12-20 10:03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出了全面规范。区委办公室认真组织学习,三举措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遵守。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列入学法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各项规定,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率先垂范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报销制度、接待制度、会议制度等,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三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开展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下一步将与区纪委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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