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近期贡井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出台《贡井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暂行办法》,公布《贡井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目录清单》,明确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共40个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机制是指企业或群众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个别申请材料因暂未准备、尚未获取等原因,临时、短期缺失的情况下,经申请人同意,可启动“容缺受理”机制,申请人填写《贡井区行政审批“容缺受理”登记表》作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就可以实现“材料后补,效率不减”。“容缺受理”机制解决了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困境,变为“边补边审、补来即审”的并联推进模式,同时结合邮政快递补齐补正材料和审批结果送达,使企业群众可以及时取得结果,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
“容缺受理”机制是贡井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深度、广度、温度的综合体现,是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办事便利,深入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贡井区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正在告知办理人“容缺受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