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5年10月17日至11月14日,对贡井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6308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专门电子邮箱:18990063085@163.com;巡察组意见箱地址:贡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大门、贡井区委党校大门处(贡井区筱溪街道金源街369号、贡井区长土街道元坝村9组499号);微信反映方式:“四川码上巡”微信二维码。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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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