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区始终坚持以群众认可为中心,通过“四大抓手”,不断提升社会评价满意度。在2017年测评中位列全省16位,相比2016年上升30个位次。
抓责任落实,聚力强推。坚持定期分析社会评价工作,通过制定2016年评价反馈问题及靠后指标整改方案、签定目标责任书、发放工作提示卡、开展约谈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带动全区合力推动和持续改进工作。修订《贡井区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办法》,将全省评价结果与各乡镇、各部门自身排位考核实行双挂钩,并与各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评先评优相结合,增强结果运用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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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问题解决,扣准民意。开展本级民意测评和“信访下乡”活动,主动收集问题,结合省、市社会评价中受访群众反映问题逐一交办,对疑难重大问题实行部门、乡镇双交办、“一把手”领办,290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成功搬迁育才路摊区,着力解决五宝镇、白庙镇部分村组农村用电问题等获群众点赞。不断完善“四务三级公开”及问题反馈机制,在全区11个乡镇推广农村廉情预警综合管理平台,配套开展民意回音壁、明白纸等公开平台建设,既重问题办理结果公开,也重过程沟通,增强群众理解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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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宣传发动,凝聚民心。拓宽宣传渠道和载体,强化传统方式与新兴媒介宣传的有机互补。印发 “幸福美丽贡井,你我共建共享”宣传单13万余份,将近年来贡井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的成效进行展示,增强群众获得感;对社会评价的作用和如何参与其中进行引导,提升群众参与感。编辑制作《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好》歌曲视频、加强“贡井话廉”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在全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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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监督督导,力戒空谈。严格执行省上“三个不得”和市上“三不准、四严禁”纪律要求。认真开展反馈问题“回头看”,组建6个督导组,对全区实行全覆盖督导,有效督促各单位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 “零容忍”原则,2017年,对社会评价工作成效不好的单位,开展双责约谈6人,提醒谈话12人,取消3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评先评优资格;从社会评价反馈问题中发现违纪线索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