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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准则》《条例》 做合格党员干部

来源:区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6-05-18 15:01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在贡井区委党校举办的2016年遴选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上,区纪委副书记吴德昭同志以“学习《准则》、《条例》, 做合格党员干部”为题为学员们讲授了如何严格遵守《准则》、坚决执行《条例》,做合格党员干部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逐解读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对比及案例分析,学员对《准则》、《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对学员们应该如何树高线守底线,做合格党员干部,吴德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勤于修身养德,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加强党章党规学习,以《准则》《条例》为镜,多看、多照、多想,结合《准则》《条例》要求,拧紧自律“螺丝”,主动接受监督,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强化廉洁从政、为民服务意识,为党员起一个好头、树一个好样。二要带头遵规守纪,做心存戒律的表率。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而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党员领导干部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少数中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大、接触的资源广、面临的诱惑多,要时刻敲响《条例》警钟,心中常存党规党纪戒尺,自觉坚守纪律底线,以身作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风向标,带动党员学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上下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三要善于明辨笃行,做久久为功的表率。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政治的角度,自觉学习党规党纪,正确分辨哪些言行该摒弃,哪些言行该坚持,并以持之以恒、抓铁留痕、久久为功的韧劲和决心,把严肃纪律和严明规则落到实处,确保权力使用不偏向、不变通、不越轨、不出格,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内修品质、外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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