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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注重做好巡察与意识形态工作的“三结合”

来源: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1-14 09:23 点击: 打印 关闭

贡井区委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把各级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监督主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截止目前,区委巡察机构分8轮对全区30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发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32个。

一是常规巡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政治巡察的同时,同步启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项检查。在确保每个巡察组常规巡察力量的基础上,专门从区委宣传部协调1名业务骨干,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二是自查自纠与立巡立改相结合。巡察中,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度不够、会前学法坚持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立巡立改工作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础工作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建议被巡察单位坚持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把分析研判、自查自纠等经常性工作做到平时,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三是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2个问题,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实效。对反馈的共性问题,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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