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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个人融合指数”综合测评

来源: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2-11 15:15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贡井区纪委监委在委机关开展“个人融合指数”综合测评,测评对象为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借调到委机关半年以上人员。

据悉,此次测评针对个人在“四能驱动”中的表现,主要对个人能力素质的适应与融合程度、个人对合署办公后新的制度运行及管理的适应与融合程度、个人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的适应与融合程度、个人自我要求方面的适应与融合程度及个人与同事沟通协作方面的融合程度等五个方面进行互评并无记名打分,通过实际得分加权计算出个人融合指数。

 

贡井区纪委监委开展“个人融合指数”测评

根据个人融合指数高低,按一定比例将测评结果分为A、B、C三类,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获得A类测评指数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获得C类测评指数的人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三类人员适度拉开目标奖励差距。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我们通过开展交心谈心、主题活动、‘个人融合指数’测评等方式,不断推动全体人员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合力与质效。”贡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董如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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