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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莲花镇党委

来源: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11 15:45 点击: 打印 关闭

    2019311日,区委第巡察组巡察莲花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董如荣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第巡察组组长余驰作了动员讲话。莲花镇党委书记童茂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莲花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选人用人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机构改革推进情况等,以及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反映问题方式:

举报电话:18990033517

电子邮箱:18990033517@163.com

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莲花镇政府

来信地址:贡井区筱溪街1号贡井区委巡察办(第巡察组)

信访接待点:贡井区莲花镇办公地点(巡察组驻地)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20:00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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