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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贡井区审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5-31 10:45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洪霞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曹才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区审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区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投资审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洪霞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要提高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要不辱使命,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曹才明表示: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三是要直面问题,认真整改;四是要巩固提升,促进发展。

 据悉,区委巡察组将在区审计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 5月22日-6月21日)分别设专门信访举报电话:18990036807, 电子邮箱: 18990036807@163.com,专门邮政信箱:贡井区筱溪街1号贡井区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收),并在区审计局公告栏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 -20: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审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审计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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